有人戏称执行法官都有“四得”
说得理、行得路、挨得骂、受得苦。
这“四得”用来形容
肥乡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干警这次
“跨省执行”十分贴切。
近日,肥乡法院执行法官王倩
带领两名执行干警
远赴山东临沂市找到被执行人李某某,
并督促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义务。
开局时的“执行难”
2015年4月份原告经他人介绍与被告李某某签订了运输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为被告运输煤炭,经核算被告共欠运输费155000元,判决生效后原告申请执行。
我院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在网络上查控被执行人名下银行、网络账号的财产信息,经查询被执行人李某某名下 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也提供不出被执行人李某某的具体财产、住址、联系方式。面对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三难”状况,该案一时陷入了僵局。
利用节假日 跨省执行
为了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法律保障,经办案法官研判决定跨省实地查找被执行人。
执行局法官王倩放弃妇女节休息时间,带领两名执行干警远赴山东省临沂市查找被执行人李某某下落,经过多方查找终于在临沂市一小区内查找到了被执行人李某某本人。
起初见到执行法官时李某某情绪激动表示并不认可与申请人的经济纠纷,经过干警两个小时的耐心解释后,被执行人认识到错误并有意执行所欠的运输费,但是李某某表示生意失败资金紧张,不能一次全部执行到位,可分期执行。随即执行法官电话与申请人取得联系,最终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分期执行协议,当场被执行人筹借到执行款3万元,执行法官将其带回交到申请人手中,本案顺利执结。
申请人殷某某在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领了第一笔3万元执行款,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守护不分何时,执行何惧远方。下一步,肥乡法院将继续秉承“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核心理念,不惧困难勇往直前,跑出执行“加速度”,决不让生效法律文书变成“一纸空文”,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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