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邯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等3个单位(社区、乡镇)“零酒驾”示范单位的通知
: Y7 ^% s N6 c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冀南新区、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交安委各成员单位: 9 f% Q8 d) r y, d& Y
根据河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2021年全省“零酒驾”创建活动工作要求,我市按照创建标准精心组织,经自下而上申报、推选、评比,确定2021年第三季度3个“零酒驾”创建单位(社区、乡镇),具体名单附后。希望被授予单位(社区、乡镇),继续保持创建标准,做好榜样示范。同时希望其他单位(社区、乡镇)向示范单位学习,争先创优,早日创建达标。 8 L8 M9 i. f6 a! i/ Q7 ~
附:2021年第三季度“零酒驾”示范单位(社区、乡镇)名单
2 x2 `2 ]! x- K- V/ j. _邯郸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 # y; x) N9 r; R! \( P/ t( S# |( y
2021年第三季度“零酒驾”示范单位 (社区、乡镇)名单
& ]' [1 X$ e0 }3 {* s( X1 V一、“零酒驾”单位 邯郸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酒驾”社区 丛台区和平街道办事处沁河社区 三、“零酒驾”乡镇 永年县东杨庄乡 + \, v" n' V; |, M; g8 a2 G.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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